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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始于1974年5月5日,十堰市结核病防治所根据原郧阳地区行署郧行文字[1980]第22号文件,于1980年8月16日成立。24年来,市、县、乡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结核病防治网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十堰市结核病防治所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了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制定本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检查。
  3、对县级结防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
  4、对县级结防机构的肺结核病人发现、诊断、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进行督导和检查。
  5、对全市痰厚涂片检查质量保证工作开展现场评估和盲样复检工作。
  6、定期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7、指导、组织、协调城区各医疗机构,落实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对综合医院有关医生进行培训不。
  8、负责城区肺结核病的接诊、检查、确诊、登记、治疗、落实DOTS。
  9、对本市《规划》实施工作进行评价、检查和总结。

  通过24年的努力,十堰市结核病防治所已成为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其它医疗单位按卫生部的要求,在市结核病防治所的统一安排下承担了一定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24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卫生局的精心组织下,市结核病防治所开展了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结核病普查和线索调查,开设并不断完善了结核病防治门诊,接诊的病人已遍及了大半个中国。特别是1993年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以后,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始加速:地方政府加强了领导,投入了结核病防治经费,发改委、财政、审计参与了项目工作,就诊率上升,归口管理起步,DOTS全面实施,查治了活动性肺结核1.5万多例,治愈率达94.12%,各项技术指标位于全省榜首。2002年以后,市结核病防治所又组织实施了卫Ⅹ项目,旨在实现市政府《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
  24年来,十堰市结核病防治所先后三次被省卫生厅授予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十堰市结核病防治所所取得的成绩,先后被《人民日报》、国家审计通讯等国内媒体报道,受到了市委、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
  十堰市结核病防治所是代行政政府管理全市结核病的唯一专业防治机构,它除了对县(市)工作实施管理外,还为市区提供:接诊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和疑似肺结核、痰结核菌检查、影像学诊断、结核菌素试验、肺结核病人治疗和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结核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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